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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症 |
恐惧是七情之一,是个体企图摆脱、逃避某种情况时的情绪体验,这种体验是由于缺少处理可怕情境的能力所引起的。如面对灾难,人们感到无力应付,就会产生恐惧情绪。恐惧是一种面对真实危险或认识的正常反应。我国古代《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写道:“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肝属木,肝在志为怒;心属火,心在志为喜;脾属土,脾在志为思;肺属金,肺在志为忧;肾属水,肾在志为恐。自汉代张仲景起,基本将此类疾病初步归属于“惊怖”范畴。这是我国最早对恐惧的论述。恐惧症又称恐怖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事物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患恐惧症的人自知这种害怕是过分的、不合理的、不应该的,惧怕的事物或处境也不会对自身造成什么危害,完全没必要恐惧,但这种认识却不能阻止和控制恐惧的发作。恐惧发作时不但会出现显著的焦虑情绪,还往往伴有出汗、心慌、震颤等自主神经症状。患有恐惧症的人极力回避或限制某些活动,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害怕到有恐惧对象的场景去散步玩耍、购物或拜访他人。 在2001年修订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3)中,恐惧症被作为神经症单独列出。在恐惧症患者中,一般青年期与老年期的发病者居多。据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77‰。一旦发病极易迁延,且女性多于男性。我国恐怖症较西方少。根据1982年我国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显示,在15~59岁居民中恐惧症的患病率为0.59‰,占全部神经症病例的2.7%;城乡患病率相近。研究表明,每10人中就有一个具有极端的、不合理的针对某种物体或环境的恐惧者。恐惧症患者如果所害怕的物体或处境不是外在性的,比如对疾病或畸形的恐惧是来自自身的,则不属于恐惧症,而应归于疑病症。恐惧的对象是否来自于外在性,是区别恐惧症和疑病症的主要特征。 |
发布时间:2013-5-24 15:47:12
阅读:1408次 来源: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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