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责任感” |
在现代心理学的术语中,行为是指人在主名观因索下而产生的外部活动。人们通过行为参与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关系,表现社会关系,改变社会关系,使之具有独特的社会意义。在自然经济下,人们祖祖辈辈厮守于方寸之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父子相传,终身守一业,习一艺,一个家门一个天,见闻不出乡里,交往止于四邻;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社会越来越开放,空间距离越来越浓缩,信急的传递越来移知速,整个地球缩成一个村;另一方面,人们之间越来越显示着你少不了我,我离不开你的“粘性”,“万事不求人”只是空话一句。 这个“粘性”启迪着人们一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接受制约的人,将被社会所淘汰;取而代之的,将是与社会共生共存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社会的共生,很自然导致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规范与行为准则的产生。有利于改善社会关系、营造社会和谐的,就是善的、美的行为;否则,便是恶的、丑的行为。要求人们的行为臻至“随心所欲,不逾矩。”如果说“学习指导”旨在教育孩子“学会创造”;那么,“行为指导则是旨在教育孩子“学会做人”。两个“学会”俱备,便是完人。对孩子的行为指导,美国学者托马斯·里克纳认为,说干道百,其核心是“尊重”和“责任感”。尊重,要求我们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和尊重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责任感,要求我们帮助邻里,回报施恩于我们的人和社会,为人分忧解愁,尽力使世界变得更美好。本篇择0~12岁的一些为家长所棘手的行为问题,阐述理愿示对策,与读者共勉。 |
发布时间:2023-1-13 11:15:38 阅读:1107次 来源: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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