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患者的致病原因,目前仍不十分清楚,但研究人员发现,以下几种因素对强迫症影响较大。
(一)遗传因素研究人员在家系调查中发现,强迫症患者的一级亲属中焦虑障碍的发病危险率显著高于对照组的一级亲属,但他们患强迫症的危险率并不高于对照组。如果把患者一组亲属中有强迫症状但达不到强迫症诊断标准的病例包括在内,则患者组的父母强迫症状的危险率(15.6%)显著高于对照组的父母(2.9%)[布莱克(Black,1992)]。另外由于人格特征主要受遗传的影响,而人格特征又在强迫症的发病中起一定作用,单卵双胎子中的同病率高于二卵双胎子,故也提示强迫症与遗传有关。在临床上也观察到,约2/3的强迫症患者在病前即存在有强迫性人格。强迫性人格的特征是,胆小怕事,谨小慎微,优柔寡断,严肃古板,办事井井有条,力求一丝不苟,注重细节,酷爱清洁。
(二)生化因素研究表明,强迫症发病可能与人体内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有关。具有抑止5-HT重摄取的药物,比如,氮丙咪嗪、氟西汀、氟伏草胺等对治疗强迫症有较好效果;而缺乏抑制5-HT重摄取的其他三环类抗抑郁剂,如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咪嗪等,则对强迫症的治疗效果不佳。随着强迫症状的减轻,患者一般会伴有血小板5-HT含量和脑脊液5-羟吲哚醋酸(5-HIAA)含量也会逐渐下降。给强迫症患者口服选择性5-HT激动剂可使强迫症状暂时加剧。
(三)解剖学因素一些临床证据提示,与基底节功能障碍密切相关的多动秽语综合征,15%~18%的患者有强迫症状,远高于一般居民强迫症状的患病率(2%);头伤、风湿性舞蹈症、Economo脑炎后,与基底节功能受损同时可见到患者有强迫症状;脑CT检查可见到有些强迫症患者双侧尾状核体积缩小(Luxenberg等1988);切除额叶与纹状体的联系纤维用以治疗强迫症有效。
(四)生理学因素巴甫洛夫派认为强迫症是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层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了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由于条件联系的形成,使强迫症状固定下来,持续存在;而强迫性对立思维则与超反常相关。(五)行为学因素行为学家认为,强迫症的产生是由于刺激———反应出现过多重复导致焦虑,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抑制失调,从而导致异常习惯的形成,病理性认识和反射的建立,使冲动、思维和行动拘泥于固定的行为学习模式。
(六)心理、社会因素在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生理发育迅速,在与竞争激烈的社会交往中出现的不适应现象,可引起强迫症状的产生。工作紧张,家庭不和睦及夫妻生活不尽人意等可使患者长期紧张不安,最后诱发强迫症的出现,症状的内容与患者面临的心理社会因素的内容有一定的联系。意外事故、家人死亡及受到重大打击等也使患者焦虑不安、紧张、恐惧,诱发强迫症的产生,症状的表现形式与精神创伤有直接的联系。
1.心理动力学理论因素这种理论认为,强迫症是病理性强迫性格的进一步发展造成的。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好强迫性格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强迫症状。比如,表现为墨守成规、优柔寡断、过分仔细、苛求完美、力求准确等。多数青年患者非常爱干净,他们个性顺从、办事认真,成人患者一般时间观念较强,遵守纪律和制度,遇事过于谨慎,对自己要求过分严格,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亦有16%~36%的病人没有强迫性格。
2.学习理论因素强迫—冲动性障碍(OCD)的产生一般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患者将焦虑与某一特定的心理事件联系起来;第二阶段,患者做出一些仪式行为来缓解焦虑。如果这个动作进行起来,又加强了仪式动作的重复,由此循环强迫动作便产生了。某些思维或想象也可能与缓解焦虑有关,却最后导致了认知上的强迫症。
3.家庭教育因素大多数学者认为,不良的教养方式是刻板的、教条的、严厉的,容易使患者成年后对自己过分苛求,追求完美,过分的约束和不宽容。科学家认为,在孩童时代受到家长的严厉管制而无法适时表达个人喜怒哀乐情绪的人,很容易形成强迫症。这些孩子没有足够的自由空间,而且处处受到父母管制,所以造成心理上的压抑,再加上他们找不到倾诉的朋友,最终变得沮丧和失落。为了把埋藏在心里的苦楚发泄出来,他们便选择了不停地整理房间等做法。如果在成长过程中一直保持这一习惯,那就形成了洁癖。孩子一旦患上了洁癖,当面对挫折时,就不会向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寻求帮助,而是一个人承受压力,他们常常在家里不停地那就形成了洁癖。孩子一旦患上了洁癖,当面对挫折时,就不会向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寻求帮助,而是一个人承受压力,他们常常在家里不停地忙碌,或洗衣服,或对屋里的东西擦了又擦,以此来排除心中的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