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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心理咨询师浅谈强迫的恶性循环 |
     强迫症状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心理障碍,是指一种明知没有必要,但又无法摆脱,重复出现的观念、情绪和行为。其产生的内因大多是强迫性人格所致,如拘谨、犹豫、深思熟虑、富于思想、爱钻牛角尖、做事过于认真仔细、求准确、缺乏灵活性;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过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要求十全十美,喜爱整齐、清洁、有条理和有秩序,但总有不完善、不安全、不确定的感觉。强迫症状表现多种多样,几乎可发生于所有的心理活动中,发生在认知、思维过程中为强迫观念或强迫思维,发生于意志行为活动中为强迫冲动、强迫动作,大体上可分为强迫观念与强迫意向和动作两类。       强迫观念1.强迫回忆患者对做过的事,以至无关紧要的事,进行反复回忆,或将过去的经历,急欲回忆起来。虽明知无任何实际意义,但不可克制地非回忆不可。2.强迫疑虑患者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无误产生不必要的疑虑。如出门后怀疑屋门没锁好,信投寄后怀疑未贴邮票,医生开处方后怀疑剂量有错,诸如此类。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疑虑伴有焦虑,驱使他们不断反复地去检查。3.强迫性穷思竭虑大多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无效的反复思考。明知这种思考毫无意义和毫无必要,甚至感到荒谬,但却难以控制,如反复思考“为何一天以24小时计算”、“为何人长两条腿”、“树为何向上长”等。4.强迫性对立思想摆脱不了和自己的认识对立的思想的纠缠,感到苦恼,如看到报纸上刊登或听到广播“和平”、“友好”,就会在脑子里立即出现“战争”、“敌对”等相反的概念。        强迫意向和动作(1)强迫意向。患者常为一种与当时意愿相反的意向所纠缠,明知不合理和不必要,却无法摆脱。例如,当在火车站站台上等车时,出现火车来到时想朝轨道上跳的念头,或一母亲抱着小孩站在阳台上,出现将小孩扔下楼的想法。这种强迫意向不伴有相应的行动,但伴随有焦虑或恐惧心理,驱使他们回避此场合或争取其他对策。         (2)强迫洗涤。当患者的手或身体接触陌生人或陌生人用过的东西时,不能控制地多次反复地去洗手、洗涤全身。         (3)强迫计数。患者不可克制地计数某些东西,如每天见到电线杆、台阶、树等,便不由自主地进行计数。不这样计数就心中不安,明知不必要,但无法克制。        (4)强迫性仪式动作。患者常重复一套刻板的动作,比以往的强迫动作较为复杂。例如,有的患者进门一定要先跨右脚,接着向前走两步再后退一步,或上床睡觉前按规定的次序脱衣、脱鞋,然后绕床转一圈等,不这样做心中就会感到不安。强迫症患者深感痛苦,虽然能够自主地控制症状,但为了缓解不安情绪又不得不如此,从而严重影响其生活,因此病人对强迫症状也会产生许多负性评价,如: “这样做是不应该的,我必须控制它。” “太痛苦了,太不好了,我一定要消除它。” “对生活影响太严重了,不消除它我就没希望了。” “我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 “患上这种病,还不如少条胳膊,缺条腿。” “我与别人不一样,我不是人。” …… 这些对强迫症状的负性评价,将注意力过分集中在症状上,使其在意识上重复出现 强迫症状的影像,又进一步产生恐惧感,如此反复,强迫念头及行为出现的越来越多,造成了强迫症状的加重,形成了恶性循环。 |
发布时间: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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