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名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生于1856年,死于1939年,是奥地利维也纳的精神科医生,大家都说我是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其实我们这个学派按学院派们的观点,别说算不上什么学派,也许跟100 人格、人性与人文精神 “学问”这一名词概念都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我们这个学派并非诞生于某大学的心理学实验室,而是起源于我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实践。不过,我在自传中仍说:“精神分析最初是一种特殊的治疗方法,而现在它也变成了一门科学的名称———潜意识心理过程的科学。” 首先,我是个本能论者。起初,我认为人有两种本能,即性本能,又叫弗洛伊德“里比多”和自我本能。性本能是行为的内在潜力,它促使人通过各种方式获得满足。自我本能是为了避免危险,保护自我不受伤害。
第一次世界大战使我看到了人性中包含着某种侵略本能或自我毁灭的本能。我把这叫做死的本能,而之前那两种本能叫做生的本能。在本能论的基础上,我们来谈人格的构成。首先,我要指出,在我之前,人们只知道人有意识,而不知道有潜意识,就是人本身没有意识到的意识。意识就好像显露出海面的冰山,那其实只是一小部分;那大部分的冰山在海面下,可深着呢,但是你看不见。正如潜意识,你没有意识到,但它的存在无疑。这个潜意识是非道德的,饿了就要吃,渴了就要喝,性欲来了就要发泄,管他道德不道德,反正按本能办事,这就是人格结构中的本我。比如,一个人饿了就抢别人的东西,性欲发作就强奸妇女,完全按本能办事,就是本我。如果人格中只有本我就完了。于是还有自我,自我就处于意识状态了,它能够让本我满足快乐要求,同时也不让其蛮干,要遵守规则,这算有点人性了,不能“抢”,更不能“偷”,不能强奸妇女。不过,仅有自我还不能完全控制本我的冲动,就必须有超我。
“超我”按照“善”的道德原则行事,去监督自我,让自我去限制本我的行动,不得乱来。这就是人格结构的三个组成部分,本我、自我与超我。本我纯粹追求快乐,不管其他;自我追求现实,有点约束力;超我则追求道德,从而完善人性。这三者在一个人的人格中,由于其各自原则不同,因而矛盾不可避免,但三者的平衡程度也就体现出人性完美的程度,人格健全的程度。为了使我们的人格高尚,就应该站在超我的高度对其余二种人格层面给予平衡。不过,这个平衡很不简单,我对人性基本上持悲观态度。这就是我的人格结构观,关于我的人格发展观就不在此赘述。 |